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
/html/3493.html - 2017-02-24 12:47:11 - 制造毒品罪犯罪构成,毒品多少克死刑麻古
版权: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883678219 邮箱E-mail:zhihaolaw@sina.com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渝ICP备1100025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