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8983008903
公诉机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万某某,男,1957年10月2日出生于重庆市北碚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重庆市北碚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2年11月21日被重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
/html/3470.html - 2017-02-22 13:21:35 - 贩卖毒品罪判决书_贩卖毒品罪辩护,贩卖毒品辩护词
在线咨询
免费热线
微信咨询
刑事法律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