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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承诺:每案必议第327期】孙某诈骗案、李某受贿案、吕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覃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11-26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制度,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26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5年11月20日,第327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数据,共有5件案例需要讨论。本次会议由智豪所袁梅律师主持。
 
第一件案件是孙某诈骗案。因本案已多次提交团队讨论,承办律师在简要介绍案情和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后,提出讨论孙某的行为是构成诈骗罪或非法经营罪?所里律师把孙某的行为与两罪的构成要件作对比,认为孙某虽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现有证据显示孙某主观上并不明知是虚构的事实,不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第二件案件是李某受贿案。本案中,李某对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对其中的11.8万元金额的性质有异议。承办律师介绍了这一笔金额涉及的事实,所里律师认为11.8万元已经退还给行贿人,不应认定为受贿金额。在量刑辩护方面,承办律师提出李某存在自首情节,所里律师在梳理完李某的到案经过和相关供述后,认为李某符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规定,应认定为自首。
 
第三件案件是吕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时,案件已处于审判阶段,所以承办律师在加班加点梳理案情后,上周已提交团队讨论,为丰富辩护观点,本周再次提交讨论,重点依旧是吕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承办律师认为,吕某客观上确是在销售商品,且没有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并以图表的方式展示本案没有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要求的三级以上的层级。所里律师建议承办律师在定性外还可以再仔细核查证据,考虑有无程序、证据辩护的空间。
 
第四件案件是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本案秦某对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承办律师主要准备的是量刑辩护。首先秦某存在自首情节,起诉书也认定了这一情节;其次,秦某有立功,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重点讨论的是秦某的地位作用。秦某是受另一公司安排,帮另一公司吸收存款,存款最后也是为另一公司所用,秦某只赚取了中间的利息差。所里律师认为,秦某仅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第五件案件是覃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承办律师主要讨论本案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所里律师梳理了单位犯罪的要件,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在量刑辩护方面,起诉书已认定覃某具有自首情节,承办律师提出本案中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而且覃某实质上也是本案的被害人。所里律师针对以上情节发表自己的意见,丰富辩护观点。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梅兵 唐华 刘珺 陈静 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马一夫 康蓉 冉旭 谢思高 李华薇 肖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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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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