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勇律师继2013年后再次荣获“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2016-09-12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2015年5月8日,重庆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颁奖仪式,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继“2013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后,连续两年荣获“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为树立律师执业示范,促进律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业规范服务水平,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形象宣传,重庆市律师协会于2014年11月组织开展了“重庆市律师2014年度十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
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认真筛选,决定将智豪团队代理的“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报送评选“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该案代理过程中,智豪律师经过多次团队讨论制定了为龙某某变更轻罪的辩护方案,并且多次与公诉人、承办法官沟通意见,最终司法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龙某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非受贿罪。
经评选活动各专业评审组初评,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承办的《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表彰为“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智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将不忘初心,我们将始终秉承“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理念,尽最大的努力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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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律师执业示范,促进律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业规范服务水平,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形象宣传,重庆市律师协会于2014年11月组织开展了“重庆市律师2014年度十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
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认真筛选,决定将智豪团队代理的“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报送评选“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该案代理过程中,智豪律师经过多次团队讨论制定了为龙某某变更轻罪的辩护方案,并且多次与公诉人、承办法官沟通意见,最终司法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龙某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非受贿罪。
经评选活动各专业评审组初评,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承办的《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表彰为“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智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将不忘初心,我们将始终秉承“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理念,尽最大的努力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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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