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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的什么?

2016-10-13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法条中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指什么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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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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