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2016-08-31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非法占有目的是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非法占有目的”分为两个部分,只有二者结合,才能认定具有敲诈勒索罪的“非法占有目的”。首先,要查清楚索要钱财的依据是什么,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次,要查清楚索要的内容及金额。
举例:陈某与被害人虽离婚但未分割财产,陈某为获得部分财产(未超过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一半),威胁举报被害人的行贿行为。
债权分为确定的和不确定的。对于确定的债权,只要索要的结果不明显超过债权的范围,都属于因果相当,不能因此认定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所以本案中法院认定,尽管陈某行为违法,但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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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陈某与被害人虽离婚但未分割财产,陈某为获得部分财产(未超过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一半),威胁举报被害人的行贿行为。
债权分为确定的和不确定的。对于确定的债权,只要索要的结果不明显超过债权的范围,都属于因果相当,不能因此认定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所以本案中法院认定,尽管陈某行为违法,但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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