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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形下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016-06-27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由法条可知,上述情形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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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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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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