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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是什么程序?谁有权提出申诉?

2016-06-16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由该规定可知,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提出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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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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