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共犯问题
2017-03-24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首先我们要先知道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即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无论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均是以犯罪构成为前提,即共同犯罪的成立仍然以符合犯罪的主、客观必备要件为构成条件。
其次认定共同需犯罪性质相同
犯罪性质相同是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
正确、全面理解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故意犯罪”,明确了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其中,“故意犯罪”是指共同故意犯罪,包含各共犯应当具备共同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本案案情充分表明,其犯罪主体和主观故意均符合上述共同犯罪的主体和主观要件构成。
共犯中主犯的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犯中从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上一篇:从犯运输毒品判几年?
- 下一篇:携带多少毒品会判刑?
- 2017-02-08• 吴xx贩卖毒品多次,如实供述,一审从轻处罚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17-02-10• 多次贩卖毒品会处多少年有期徒刑?——张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累犯、毒品再犯,有如实供述,会判什么刑罚?——杨某某涉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毒品再犯、累犯,有吸毒情节,能不能酌情从轻处罚?——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吸毒、盗窃被拘留后又犯毒品罪坦白会如何处理?——尤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毒品犯罪累犯、再犯10余克,如实供述能不能减轻处罚?——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