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毒品犯罪刑事判决 > 毒品犯罪资讯

武汉两男子运输贩卖毒品30公斤被执行死刑

2017-04-05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41日,武汉中院对外宣布,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于331日上午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诈骗、贩卖、运输毒品等罪名。

    罪犯李先中(男,62岁),19941218日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41217日刑满释放。罪犯唐闯(男,小名“小闯”,30岁),20091210日,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0428日刑满释放。

    2011年初,李先中通过同案被告人杨某(已判刑)认识唐闯。期间,李先中与杨某、唐闯之间有多次毒品交易。同年7月中旬,李先中向唐闯提出购买30公斤左右的甲基苯丙胺,杨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即向唐闯撮合“老李要的东西,你帮他运作一下”。随后李先中从湖北省武汉市携毒资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并指使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肖某某(均已判刑)从武汉市乘飞机到成都市为其运送毒资到成都市。同月22日、23日,李先中先后在成都市付给唐闯毒资共计人民币310万元。同月24日,唐闯将毒品放置于李先中事先承租的成都市某小区402号房间内,李先中即指使被告人周某某从该处取出毒品后乘车返回武汉市。同日,李先中、范某某分别电话通知凌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告知毒品将于次日回汉,做好交易准备。同月258时许,周某某返回武汉市,按照李先中的指令将毒品放置于李先中事先承租的武汉市江岸区某小区503房内,然后与李先中会合,李先中付给周某某运输毒品的报酬人民币6.6万元。随后李先中电话通知同案被告人岳某、方某(均已判刑)准备交易毒品,并与肖某某到503房清点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29783.42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片剂(“麻古”)741.7克。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李先中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唐闯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李先中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且纠集、指使多人参与毒品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系地位、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唐闯积极实施贩卖毒品犯罪,数量巨大,系主犯,又系累犯,主观恶性深,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故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记者张城 通讯员熊斌 张政)

 

 

 

来源于湖北日报网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的转载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转载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仅仅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对其观点或内容的真实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如对本文内容存有异议或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速与毒品犯罪辩护团队联系,本网将及时作出处理。

 

查看全文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 0/35

    您填写的咨询标题过于简短,律师无法理解,请将文字数量控制在5-35范围

    例如: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0/1000

    您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律师会无法理解,描述越详细,律师回复质量越高哦!(文字数量大于15)

    例如: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电话咨询

短信咨询

查看地图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