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

2013-11-25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1、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个人贪污或受贿不足5 000元,情节严重的,贪污或受贿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
个人贪污或受贿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处拘役刑。
2、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个人贪污、受贿5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犯罪情节严重的,以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84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
4、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另行规定。
5、索贿的重处规定索贿的,比照受贿重处10%。
查看全文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 0/35

    您填写的咨询标题过于简短,律师无法理解,请将文字数量控制在5-35范围

    例如: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0/1000

    您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律师会无法理解,描述越详细,律师回复质量越高哦!(文字数量大于15)

    例如: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电话咨询

短信咨询

查看地图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