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证据•刑辩讲堂”(第九讲):刑事案件证据辩护实务成功举办
2015-03-27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为了有效将刑事证据法学理论和刑事辩护相结合,同步加强证据法学理论和刑事辩护实务提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智豪“证据·刑辩讲堂”第九期系列讲座于2015年3月25日晚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教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陈伟主持,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石宗初作为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兼职副教授刁太国作为点评嘉宾。
石律师围绕“刑事案件证据辩护实务”做了主题演讲,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证据辩护的概述,石律师介绍了为什么要探讨证据辩护,并对证据辩护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第二部分是消极的证据辩护,石律师分别从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三个阶段讲述了律师该如何进行消极的证据辩护,对其中的言辞证据的辩护做了非常细致的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极具操作性的方法;第三部分是积极的证据辩护,石律师首先提出在侦查阶段要注意搜集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证据,在审查起诉、审理阶段要重视搜集犯罪动机的证据,对量刑会有一定影响,随后对如何举证做了介绍;最后一部分,石律师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律师同行能秉持“以证据说话”的理念,重视证据辩护而不局限于证据辩护。整个过程石律师用语幽默,且穿插很多自己的亲办案例,使内容更形象生动,引人入胜,刚一结束即有美女律师献花,现场反响热烈程度可见一斑,智豪“石以琛”不是浪得虚名啊!
刁老师和潘老师随后分别对讲座进行点评,充分肯定石律师的演讲及内容,对石律师提到的公诉人与律师是“敌人”的观点发表意见,并再次强调证据的重要性。
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现场律师、同学们与石律师就特情介入、鉴定报告、情况说明、品格证据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交流,更有市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来参加这次讲座,发言提问,与石律师就公诉人与辩护人关系的话题进行交流,把互动环节推向高潮。
智豪“证据·刑辩讲堂”活动已进行到第九期,这不只是为律师和同学们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更是为所有法律人提供的沟通学习的平台。下一次活动,希望能看到更多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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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陈伟主持,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石宗初作为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兼职副教授刁太国作为点评嘉宾。
石律师围绕“刑事案件证据辩护实务”做了主题演讲,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证据辩护的概述,石律师介绍了为什么要探讨证据辩护,并对证据辩护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第二部分是消极的证据辩护,石律师分别从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三个阶段讲述了律师该如何进行消极的证据辩护,对其中的言辞证据的辩护做了非常细致的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极具操作性的方法;第三部分是积极的证据辩护,石律师首先提出在侦查阶段要注意搜集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证据,在审查起诉、审理阶段要重视搜集犯罪动机的证据,对量刑会有一定影响,随后对如何举证做了介绍;最后一部分,石律师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律师同行能秉持“以证据说话”的理念,重视证据辩护而不局限于证据辩护。整个过程石律师用语幽默,且穿插很多自己的亲办案例,使内容更形象生动,引人入胜,刚一结束即有美女律师献花,现场反响热烈程度可见一斑,智豪“石以琛”不是浪得虚名啊!
刁老师和潘老师随后分别对讲座进行点评,充分肯定石律师的演讲及内容,对石律师提到的公诉人与律师是“敌人”的观点发表意见,并再次强调证据的重要性。
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现场律师、同学们与石律师就特情介入、鉴定报告、情况说明、品格证据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交流,更有市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来参加这次讲座,发言提问,与石律师就公诉人与辩护人关系的话题进行交流,把互动环节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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