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盘点2014】经济类犯罪篇
2015-02-25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经济类犯罪案件的辩护是智豪所的重点业务之一,2014年度智豪所共计受理经济类犯罪案件102件,截止2015年2月9日已办结47件。撤案、不起诉、取保候审、判处缓刑、单处罚金、从轻、减轻处罚、二审改判较轻处罚的案件数量达到43件,在已办结的47件案件中比例高达91%,当事人好评率高达91%,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亮点一】智豪团队深受当事人信任,受理案件数量大
智豪所多年来坚持专做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发展道路,以“专业化辩护、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的特色,赢得了众多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的信任,2014年智豪所受理的经济类犯罪案件就高达102件,案件数量在重庆乃至全国的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
智豪所2014年受理的102件经济类犯罪案件范围广泛,包括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走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销售假药、挪用公款、洗钱、销毁会计凭证、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等数十个罪名。
【亮点二】智豪团队辩护,效果显著
智豪所2014年办结的47件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撤案、不起诉、取保候审、判处缓刑、单处罚金、从轻、减轻处罚、二审改判较轻处罚的案件数量达到43件,占全部已办结案件的比例高达91%。
【亮点三】积极为当事人取保,成功率高
智豪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智豪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深入研究经济类犯罪的理论以及辩护实践经验。根据经济类犯罪多与民事经济纠纷交叉、涉案当事人与暴力刑事犯罪当事人相比人身危险性小等特点,智豪团队律师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所建立了接受案件后72小时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制度,取得了突出的效果。2014年智豪团队为22名当事人成功取保,占已办结案件的比例高达47%。
【亮点四】精心制定辩护方案,辩护效果突出
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律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为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享受到智豪所的“集体智慧、团队资源”,智豪所建立了严格的会议制度,每周五全体律师必须参加案件讨论会议。
智豪团队每一个案件的辩护方案都经过智豪全体律师的共同研究、精雕细琢,这使得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绝大多数能够被办案机关采纳。
2014年智豪所办结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中,办案机关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作出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有4件,当事人在未受到审判之前即重获自由。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有7件,当事人在法庭宣判后即重获自由。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有7件。
在难度更大的二审案件中,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也得到了二审法院的采纳,二审改判大幅度地减轻了对被告人的处罚。其中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谭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鲁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告别成绩斐然的2014,迎来充满希望的2015,智豪团队将继续秉承“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理念,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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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 | 已结案 数量 | 已结案件效果 | ||||||||
取保候审 | 撤案 | 不起诉 | 缓刑 | 单处罚金 | 二审改判 | 从轻、 减轻处罚 | ||||
总计 | 102 | 47 | 22 | 2 | 2 | 5 | 2 | 3 | 7 | |
效果好案件共计43件,占已结案件比例为91% |
智豪所多年来坚持专做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发展道路,以“专业化辩护、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的特色,赢得了众多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的信任,2014年智豪所受理的经济类犯罪案件就高达102件,案件数量在重庆乃至全国的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
智豪所2014年受理的102件经济类犯罪案件范围广泛,包括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走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销售假药、挪用公款、洗钱、销毁会计凭证、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等数十个罪名。
【亮点二】智豪团队辩护,效果显著
智豪所2014年办结的47件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撤案、不起诉、取保候审、判处缓刑、单处罚金、从轻、减轻处罚、二审改判较轻处罚的案件数量达到43件,占全部已办结案件的比例高达91%。
【亮点三】积极为当事人取保,成功率高
智豪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智豪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深入研究经济类犯罪的理论以及辩护实践经验。根据经济类犯罪多与民事经济纠纷交叉、涉案当事人与暴力刑事犯罪当事人相比人身危险性小等特点,智豪团队律师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所建立了接受案件后72小时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制度,取得了突出的效果。2014年智豪团队为22名当事人成功取保,占已办结案件的比例高达47%。
【亮点四】精心制定辩护方案,辩护效果突出
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律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为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享受到智豪所的“集体智慧、团队资源”,智豪所建立了严格的会议制度,每周五全体律师必须参加案件讨论会议。
智豪团队每一个案件的辩护方案都经过智豪全体律师的共同研究、精雕细琢,这使得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绝大多数能够被办案机关采纳。
2014年智豪所办结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中,办案机关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作出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有4件,当事人在未受到审判之前即重获自由。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有7件,当事人在法庭宣判后即重获自由。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有7件。
在难度更大的二审案件中,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也得到了二审法院的采纳,二审改判大幅度地减轻了对被告人的处罚。其中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谭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鲁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经智豪团队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告别成绩斐然的2014,迎来充满希望的2015,智豪团队将继续秉承“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理念,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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