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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承诺:每案必议第345期】吕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马某故意杀人案、齐某非法经营案

2016-06-15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制度,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44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6年5月6日,第345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数据,共有3件案例需要讨论。
 
案件一: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
基本案情:2014年11月10日8时,被告人驾驶轿车到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短信,11时30分,被民警抓获。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讨论法条适用的问题,是该适用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还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说明》第四点“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意即刑法修正案九对此罪名进行修改,就是为了更好地打击此类伪基站犯罪,所以承办律师认为应适用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规定。此外,承办律师有搜索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的类似案例,无一例外都适用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规定。
 
案件二:马某故意杀人案。
 
讨论内容:此案处于申诉阶段。会见时,马某告诉承办律师自己并无杀人故意,只是想伤害对方,但承办律师看过案卷材料,马某的供述里多次提到自己就是想要杀死对方。所里律师认为,此案因感情纠葛引发,事发时马某处于一个非常激动、非常愤怒的状态,这种状态下人是很不理智的,说出的话也大都是发泄的话,并非心里真实想法,可以以此来考虑马某的主观心态究竟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
 
 
案件三:齐某非法经营案。
基本案情:2015年初以来,某县盛行玩地下六合彩。玩法是:在1到49之间的49个数字有一个数字为中奖号码,买中者会得到1:40的赔付;彩民为了赢钱,往往采取包单或者包双的方式。如果这期不中,下期会翻倍继续投注,以便挽回损失。庄家会发展下线,下线在发展下线,一直联系到普通彩民。彩民通过现金和网银等方式将资金投给上线,并通过电话买号码,一直到庄家。中间线人与庄家会录音。2015年7月某日,第84期,此前已经连续8期开单,因此第83、84期的投注额特别大。由于庄家、上线之间的不信任,引发要钱、不投注等情况,最终报警。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讨论如何为齐某争取不起诉。本案中黄某、齐某仅下家杨某的83期23万与84期42万可查,既遂金额为23万,未遂金额为42万;其次,齐某是帮助代卖彩票,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第三,相关犯罪行为是由黄某完成的,齐某并未参与,或仅偶尔提供帮助,犯罪情节很轻微;第四,齐某是主动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符合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要求,应认定为自首。所里律师认为综合以上情节,可以为其争取不起诉。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梅兵 唐华 刘珺 陈静 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马一夫 康蓉 冉旭 谢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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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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