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来 管委会副主任
2017-03-08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朱凯来律师简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协会员、重庆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2000年获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专门从事当事人刑事法律辩护和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律师业务,致力于法学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研究。
部分重、特大案例摘录:
一、涉黑案例:
1、 重庆打黑期间杨天庆团伙涉黑案;
2、 610专案龚刚模团伙涉黑案;
3、 王天伦团伙涉黑案;
4、 建国以来重庆打黑第一案曾令文团伙案;
5、 杨天明团伙案。
二、职务犯罪案例:
1、 重钢集团某干部贪污案;
2、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高管受贿案;
3、 重庆某高校后勤部门领导受贿案。
三、毒品案件案例:
1、 建国以来重庆首例运输110余公斤毒品案;
2、 林某改装车辆运输毒品30余公斤案;
3、 张某贩卖、运输毒品40余公斤案;
4、 重庆某区县首例制毒工厂案;
5、 申某贩卖、运输毒品10余公斤案。
四、其他。
1、 震惊全国的重庆“二.二六”恶性抢劫杀人分尸案;
2、 重庆邦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 卖淫集团“亮点”茶楼枪击案;
4、 台湾林某诈骗集团案;
5、 某高校外国留学生强奸案、重庆某知名食品企业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部分成功案例。
一、取保候审、不起诉案例:
1、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方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2、高某某拐卖妇女案——逮捕后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
3、王某某职务侵占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4、龚某诈骗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5、严某某抢夺案——认定为诈骗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金额,取保候审;
6、倪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二、轻判案例:
1、罗某某人体藏毒200余克案——由中级法院轻判有期徒刑15年;
2、刘某某合同诈骗100余万案——法院认定为单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汪某开设赌场案——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4、殷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轻判有期徒刑10年;
5、郭某某贩卖毒品案——起诉未指控累犯,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6、侯某网络诈骗案——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7、徐某某制造毒品600余克案——一审认定从犯,轻判有期徒刑12年;
8、张某某贩卖、运输毒品48克——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9、胡某受贿案——免于刑事处罚;
10、杜某贩卖毒品900余克案——一审被轻判无期徒刑。
11、甘某贩卖、运输毒品1000余克案——轻判死缓;
12、彭某贪污12万元案——法院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13、刘某侵入政府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轻判有期徒刑9个月;
14、奚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轻判有期徒刑8年;
15、石某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轻判有期徒刑2年;
三、改判案例:
1、邓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5年;
2、邓某贪污、受贿170余万元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被轻判;
3、张某涉黑再审案——原判有期徒刑15年,改判有期徒刑9年;
4、黄某涉黑再审案——原判有期徒刑16年,改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
5、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
6、姜某贩卖毒品3000余克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7、鲁某某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二审改判1年2个月;
8、谢某某销售假药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4年;
执业信念: 只要我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个目标——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被告人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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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