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犯贩卖毒品罪k粉7000克成功辩护为有期徒刑
2014-09-16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2006年9月下旬,被告人王某、曾某、向、田、江先后住入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业成花园民安园5号10-7租赁房,同年10月,王、曾及吴(另案处理)携带2000g“K粉”到该租赁房里,分装后由王、田、曾、向、江贩卖完毕。2007年元月2日,曾安排向前往给他人送交“K粉”样品走出租赁房后被捉,当场从向身上缴获“K粉”4g,随后,曾、田、江在租赁房内被捉获,防长查获“K粉”4955g及电子秤一台。智豪辩护团接受委托后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曾某系本案从犯,指控其贩卖2000g毒品证据不充分,请求对其从轻判处,且被告人曾某在被抓获后,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被告,有立功表现,部分意见得到法庭采纳,曾某成功轻判。
- 2017-02-08• 吴xx贩卖毒品多次,如实供述,一审从轻处罚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17-02-10• 多次贩卖毒品会处多少年有期徒刑?——张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累犯、毒品再犯,有如实供述,会判什么刑罚?——杨某某涉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毒品再犯、累犯,有吸毒情节,能不能酌情从轻处罚?——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吸毒、盗窃被拘留后又犯毒品罪坦白会如何处理?——尤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毒品犯罪累犯、再犯10余克,如实供述能不能减轻处罚?——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