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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910克毒品三人罗甸落网
2016-08-26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原标题:贩卖910克毒品三人罗甸落网)
商报讯(唐维 记者 高荣华) 为获取高额利润,三男子铤而走险,共同筹集毒资从云南购买海洛因,然后驾车从广西天峨县到罗甸贩卖,交易数量高达910.33克。罗甸县人民检察院8月25日发布消息,该院已经受理该起重大贩毒案件。 经审查,该团伙成员韦某、常某、岑某都是广西天峨县人,是关系很好的伙伴。三人长期在外务工,因嫌薪水不够挥霍,便谋划筹资买卖毒品。三人分工,由韦某联系上线卖家,岑某负责运送毒品,常某联系下线买家,共同出资45000元,于4月中旬开始着手毒品交易。 韦某通过多方渠道,与云南毒贩李某商议购毒事宜。4月27日,三人驾车到南丹县一加油站附近与李某一行人交接毒品,约定以45000元作为首付,其余款项待毒品销往下家后再付清。谈妥之后,岑某独自携带毒品乘客车返回天峨县,韦某、常某驾车跟随其后,三人汇合后,将毒品存放于韦某家中,并由常某提取样品到罗甸县联系买家试毒品质量。 4月28日,常某与罗甸买家达成交易共识后,吩咐韦某、岑某驾车将毒品运送过来。三人在罗甸县城汇合后,由常某、岑某在一宾馆处与买家进行毒品交易,结果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三人对贩卖毒品的罪行供认不讳。经鉴定,三人交易的毒品中含海洛因成分,净重910.33克。近日,韦某、常某、岑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诉至罗甸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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