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兰检公一刑诉(2016)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x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xx无视国法,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且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被告人王xx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多次判处刑罚,又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严肃国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x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2日起至2031年3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来源:中裁判文书网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