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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近4克,智豪参与仅仅判处一年有余

2017-02-27   标签: 智豪 贩卖毒品 未成年人 减轻处罚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其实我始终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生下来就是为了犯罪的,尤其是贩毒人员,大多是无路可走被逼进了“贩毒圈”。办好了手续,坐在了会见室,嫌疑人李某过来了,是一个年轻人。他很内向,对于母亲为他请律师,他显得很抗拒,因为家庭十分贫困。他开口了:我这个案件不需要律师,事实清楚,就是那么回事。你把律师费退给我妈妈吧。我似乎早有预感。我平静告知他妈妈为他请律师的原因,有律师帮他,妈妈才心安,才不会愧疚,哪怕是为了妈妈,也要坚强面对,你妈妈是走访了四、五家律师事务所才选定专注刑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更何况,现在关于你的年龄问题有很大争议,虽然户籍信息登记的出生日期为729日,但你的母亲、你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实该户籍信息登记日期为阴历生日,换算为阳历之后你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一个未成年人。为什么不和律师一起努力去争取这样一个结果呢?他答道:我不太懂法,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名罪犯了,从来不知道我自己的还有什么权利。是的,我告诉他,你只是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误入歧途,和我们没什么两样,都是完整的、值得尊重的、期翼的个体。你在整个诉讼阶段都享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过了一星期后,他妈妈打来电话说,李某精神状况好很多,想再次会见律师。这一次再见李某,李某将他的内心想法全部告诉我,甚至愿意把他对妈妈的情感告诉我,本身妈妈是准备为自己举办了一个18岁的生日聚会,结果因自己交友不慎发生这种事情。仔细聆听后,我为他制订了该案的整个辩护方案,双方愉快的完成了此次会见。三个月后,法院判决认定李某系未成年人,对其贩毒行为大幅度减轻处罚。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为了能更好的和嫌疑人(被告人)沟通,我一边抽时间学习犯罪学、伦理学专业书籍,一边尽量深入看守所多参与沟通、倾听,多拉近距离,因为当事人才是案件的经历者,从他们身上更容易找到案件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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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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