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贩卖毒品罪 > 裁判文书

阿某某贩卖毒品一案由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03-16   标签: 贩卖毒品罪 海洛因 起诉书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被告人阿某某,男,198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34311984*********,彝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久铁洛古乡*********,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久铁洛古乡*********2016617日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刑事拘留,201672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本院批准,次日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执行逮捕,现在押。

 

本案由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阿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9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6月中旬,被告人阿某某在保定市竞秀区话剧院街的临时住处,以100元的价格将少量海洛因卖给同乡莫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阿某某供述;证人莫某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抓获经过、破案经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阿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员:王   

 

0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查看全文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 0/35

    您填写的咨询标题过于简短,律师无法理解,请将文字数量控制在5-35范围

    例如: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0/1000

    您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律师会无法理解,描述越详细,律师回复质量越高哦!(文字数量大于15)

    例如: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电话咨询

短信咨询

查看地图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