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被告人谢某,男,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132119**********,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南部县人,户籍所在地住四川省南部县**乡**村*组,现住四川省南部县**镇**路**小区*单元*号。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7月15日被南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6年7月26日由南部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南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谢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8月12日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8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5月29日上午5时许,袁某和周某某到被告人谢某家,袁某便拿出随身携带吸食毒品工具和冰毒放在谢某家客厅茶几上,与被告人谢某先后吸食了冰毒。中午12时许,外号叫浩儿的男子(具体身份不详)到谢某家找袁某,浩儿便与袁某、谢某一起吸食了毒品冰毒。下午3时许,袁某的女朋友李某到谢某家,李某也吸食了放在茶几上的毒品冰毒,李某吸食完了之后谢某和袁某也吸食了几口毒品冰毒。下午4时许,贾某和邓某某到谢某家找袁某索要车钥匙,袁某让贾某和邓某某吸食毒品冰毒,贾某和邓某某便在谢某家和袁某、谢某吸食了毒品冰毒。后谢某、周某某、贾某、邓某某被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毒品,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正文
2016年9月7日
来源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 2017-02-10• 多次贩卖毒品会处多少年有期徒刑?——张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毒品再犯、累犯,有吸毒情节,能不能酌情从轻处罚?——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刑事判决书
- 2017-02-20• 累犯、毒品再犯,如实供述能否从轻处罚?——何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2-22• 毒品犯罪累犯、毒品再犯如何量刑?——叶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3-14• 贩卖冰毒 自愿认罪能不能从轻处罚?——芮x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7-03-20• 贩卖冰毒如实供述且有立功表现,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李X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